2010年7月29日,南平市建设局在对八仙小区经济适用房6#楼工程检查时发现,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尚未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告知事项,就擅自进行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。经深入调查发现,该公司在八仙小区统建安置房1#楼、2#楼和八仙小区经济适用房7#楼分别安装施工升降机,也未履行告知义务。为了加强南平市起重机械设备管理,南平市建设局决定对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,并记录不良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