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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监理工程师《监理概论》:工作的主要内

添加时间:2014年12月6日   来源: 西安建筑工程律师  
  6.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

  (1)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。

  1)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,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,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;

  2)对施工测量、放样等进行检查,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,并做好监理记录;

  3)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、构件和设备质量,并应查验试验、化验报告单、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、合格,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、设备进人工地和投人使用;

  4)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、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,严格执行施工合同;

  5)对工程主要部位、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;

  6)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,数据是否齐全,填写是否正确,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;

  7)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、设备、度量衡定期检验,不定期地进行抽验,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;

  8)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;

  9)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,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;

  10)对大、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,应及时报告业主。

  (2)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。

  1)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;

  2)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,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,如发生延误,应及时分析原因,采取对策;

  3)建立工程进度台账,核对工程形象进度,按月、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、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。

  (3)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。

  1)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、季度计量报表,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,不超计、不漏计,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;

  2)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、数量准确;

  3)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,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;

  4)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。

  (4)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。

  1)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,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处理;

  2)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