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工程劳务
律师文集
律师文集

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

添加时间:2014年7月18日   来源: 西安建筑工程律师  
 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

  南宁市政府下发《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(暂行)》,要求从今年8月起,凡在南宁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,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;

  每位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,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不得低于2万元;

  投保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,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,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。

 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